关于举办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批准,我中心举办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中等专科学校非机动车专业和非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非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二手车鉴定评估基础、汽车基础知识、评估准备、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方法、二手车价格评估方法、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撰写、二手车交易实务。
三、培训费用
3800元/人( 包括培训、教材费、鉴定费等)
四、鉴定方式
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核合格者核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电话:0571-87522811 13685780334。
地点:杭州市百井坊巷91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浙江省就业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